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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水號 | 20200103003 | ||
標 題 | 請父母官為民做主 | ||
發件IP | 183.224.155.* | ||
寫信時間 | 2020年01月3日 | ||
信件內容 |
反映明都房地產公司在香樟苑小區旁施工,因未對施工區域做防護措施,導致那素村多次房屋受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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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狀態 | 已處理 | ||
回復內容 |
尊敬的王靜同志: 您好!您留言反映“明都房地產公司在香樟苑小區旁施工,因未對施工區域做防護措施,導致那素村多次房屋受損”的問題已交我單位辦理。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: 經查,10月28日,明都地產在平整場地時發現那素村靠近幼兒園路面局部開裂,部分房屋一樓地板及墻面開裂,得知情況后明都地產立即停止施工,并進行土方回填壓實,安排專業人員現場查看開裂情況并進行觀測。現在施工方已停工,并且同意將您等3戶危房推倒并按框架結構重建。 10月28日您等3戶先到明都地產反映情況,然后到縣政府反映,在縣政府信訪局做了登記。11月1日上午,住建局、教體局、新華鎮政府、文華社區、明都地產和那素村受影響群眾代表12人在明都地產項目部召開協調會。一是明都地產即日進場施工,做好裂縫處理防止雨水灌入,按照設計要求開展抗滑樁施工工作,盡快完成抗滑樁施工;二是明都地產付費讓您等3戶居民搬到安全穩固地方居住,直至項目點抗滑樁完成且經檢測無影響后為止;三是檢測方全天候檢測,及時將檢測情況報相關部門并讓群眾知曉;四是明都地產聘請了有資質的并得到您等3戶居民認可的第三方評估公司對受損房屋進行鑒定評估。現明都地產已安排您等3戶暫時住在出租房,費用由明都地產負責。 目前您等3戶賠償要求隨著協調逐步提高,因此未達成賠償協議。建議您等3戶本著公平對等的原則繼續與明都房地產進行協商。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理解,祝身體健康、生活愉快! 新華鎮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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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時間 | 2020年01月10日 |